前陣子,有一天政昇跟我說,他讀到路加福音第6章,也就是我們今天所要學習的經文,他覺得這經文也太困難做到了吧。他跟班上有兩位同學發生了一點小矛盾,有一點生對方的氣。
所以有一天當政昇讀到路加福音6章27-30節,他就跟我說,人生也太難了吧。
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,你們的仇敵,要愛他!恨你們的,要待他好!咒詛你們的,要為他祝福!凌辱你們的,要為他禱告!有人打你這邊的臉,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。有人奪你的外衣,連裡衣也由他拿去。
凡求你的,就給他。有人奪你的東西去,不用再要回來。
到底,我們要怎麼理解這一段經文呢?最難的大概是這一段,6:29
有人打你這邊的臉,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。有人奪你的外衣,連裡衣也由他拿去。
當基督徒,一定要這麼辛苦嗎?主耶穌怎麼做呢?主耶穌有被人打過臉嗎?有的,祂怎麼做呢?約翰福音18:19-23節
大祭司就以耶穌的門徒和他的教訓盤問他。耶穌回答說:我從來是明明的對世人說話。我常在會堂和殿裡,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;我在暗地裡並沒有說什麼。你為什麼問我呢?可以問那聽見的人,我對他們說的是什麼;我所說的,他們都知道。耶穌說了這話,旁邊站著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,說: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?耶穌說:我若說的不是,你可以指證那不是;我若說的是,你為什麼打我呢?
當我們讀這段經文,耶穌有轉臉再給對方打嗎?沒有喔。
使徒行傳23章記載大祭司亞拿尼亞吩咐旁邊的人打保羅的臉,保羅也沒有轉臉請對方再打。那我們可以怎麼理解應用這段經文呢?
我聽過一位牧師講解這段經文,大學時期,他跟教會團契的弟兄姊妹出去短宣。他們到鄉下,看到一位伯母年紀的長輩,就禮貌性的問對方,伯母,我們可以打擾您一下嗎?我們是基督徒,我們想跟您分享耶穌基督的福音。對方都沒有說話,隨手舀起一瓢的水潑向他們。他們雖然稍往後退,褲管跟鞋子還是濕了。他想說既然是這樣,他轉身準備離開,想不到與他同一組的學姐,還是再往前踏一步,對方舀起水準備再潑過來。學姊開口跟對方說,很抱歉,可能過往我們的基督徒同伴曾經有讓您誤解或傷害您的對方,我跟您說對不起,接下來就向對方鞠躬。對方就停止潑水的動作。
牧師說,對方第一個潑水的動作,可能超乎我們的預期,我們只能是被動接受,但學姊的第二個舉動,就是自己一個主動的行為。也就是說,聖經的部分經文,我們不能只是用文字表面去理解。
我們再一起學習一下,再看一個例子。馬太福音5:33-37
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,說:不可背誓,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。只是我告訴你們,什麼誓都不可起。不可指著天起誓,因為天是神的座位;不可指著地起誓,因為地是他的腳凳;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,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;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,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。你們的話,是,就說是;不是,就說不是;若再多說,就是出於那惡者。
舊約裡其實有許多起誓的例子,甚至神自己也起誓。創世記22:16神指著自己起誓,為要祝福亞伯拉罕。
創世記50:25約瑟叫以色列子孫起誓,把他的骸骨運回去。
是因為猶太人後來過度解讀,指著什麼起誓就遵守,指著什麼起誓就不需遵守。耶穌糾正他們說,是就說是,什麼誓都不要起。(參考馬太福音23:16-22)
我剛信主的時候,讀了這段經文,就把它理解成基督徒不能發誓。可是我們基督徒在婚禮時,我們不是都會在上帝面前、在牧師、在眾人、在另外一半面前,有一個誓約,不管對方這一生如何我都要珍愛對方嗎?這算不算是在起誓呢?
主耶穌怎麼做呢?馬太福音26章63-64節,當主耶穌被帶到大祭司家裡受公會的審判。
…….。大祭司對他說: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,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?耶穌對他說:你說的是。然而,我告訴你們,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,駕著天上的雲降臨。
大祭司指著永生神要主耶穌起誓,主耶穌雖然沒有說祂指著神起誓回答,但祂回應了大祭司要祂起誓回答的話,某種程度就像是在起誓一般。這時候的主耶穌就像是在法庭作見證,要起誓回答自己所說的都是真實的。
牧師學者在解釋這段經文時,主耶穌要我們是就說是,不是就說不是,不用動不動就說我發誓告訴你。若我們按照聖經做學習,基督徒在法庭、在婚禮的場合是可以起誓的。
文杰舉這兩個例子,是要說明讀聖經許多時候不能只是按著字面的意思去讀,而是要按著正意分解聖經,甚麼是按著正意,就是藉著聖經在許多卷書、許多章節的教導,多方面去比對,去理解主耶穌原本的意思。
教會歷史的發展過程中,有一個團體叫重洗派,他們是嚴格遵守聖經的字面意義,譬如說,
馬太福音5:39,只是我告訴你們,不要與惡人作對。
所以重洗派不鼓勵他們的會友,去當警察、當法官、當軍人。演變到後來幾乎是與社會隔絕,反對政府的運作組織了。但羅馬書13章是承認政府公權力的。一般認為這就是錯誤用字面意義去理解聖經。
如果只讀我們剛剛所讀的那一段6章27-36節的經文一定會覺得很難,甚至我們可能會錯誤以為,到底主耶穌的教導,是注重人的行為還是注重神的拯救、救恩呢?
是講律法的規條呢?還是在講福音呢?
是講神的要求?還是講神給人的禮物呢?
那我們就要先讀6章20-23節
耶穌舉目看著門徒,說: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!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。你們飢餓的人有福了!因為你們將要飽足。你們哀哭的人有福了!因為你們將要喜笑。人為人子恨惡你們,拒絕你們,辱罵你們,棄掉你們的名,以為是惡,你們就有福了!當那日,你們要歡喜跳躍,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。他們的祖宗待先知也是這樣。
20節的貧窮講的是靈裏貧窮,就像登山寶訓所說的虛心。不是講物質的貧窮,是心靈的貧窮,貧窮到破產、一無所有的地步。形容我們認知到自己是罪人,知道自己內心是何等的敗壞,何等的需要主耶穌的救恩。
一個知道自己在靈裏是何等敗壞的人,神的國是屬於他的。神的國就是,真實尊主為大,把生命的寶座讓主做王掌權,神的國就臨到這樣的人身上。
21節的飢餓,就像是登山寶訓所說的飢渴慕義。還沒信主前,我們也會饑渴,但是是對著沒辦法存到永恆的事物饑渴,這樣的東西會越是吃喝,卻越是饑渴。譬如說別人的眼光、名利地位聲譽、別人的肯定。過去我們追求無法存到永恆的事物,好像陷在泥沼中。當我們開始與神建立關係,嘗到主恩的滋味,我們裏面的渴求就能真實地被滿足。後半段的哀哭,就是登山寶訓所說的哀慟,一個真實願意為最自己的罪哀慟、悔改,就要經歷神,赦罪的平安。
22節講到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,這邊所說的為義受逼迫,所說的不是為自己的罪、驕傲、得罪人,爭強好勝而受苦,是為了義、為了耶穌的緣故受苦。為了主耶穌,為了堅持做對的事,討神喜悅的事,而受逼迫,有福了。譬如說,不同流合汙,別人謊報加班、別人接受賄賂,但我們不這樣做。
歷世歷代的聖徒,為了傳福音的緣故,被逼迫甚至被殺,他們在天國的賞賜是大的。有時候,因為參與服事,會被誤解,或受氣,但按神的心意繼續做,我們的生命會持續地被建造,越來越像是主耶穌的生命,這樣的人在天國的賞賜是大的。
所以主耶穌在講6:27-36節的愛仇敵之前,先講6:20-23節,先認識自己的生命是靈裏貧窮的,是需要耶穌的。是曾因為為自己的罪哀慟,也經歷罪得赦免的平安。是因為認識也經歷主耶穌的恩慈,才能開始慢慢有主耶穌恩慈、願意愛人的心在我們的裏面。
再讀一下6:27-36節
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,你們的仇敵,要愛他!恨你們的,要待他好!咒詛你們的,要為他祝福!凌辱你們的,要為他禱告!有人打你這邊的臉,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。有人奪你的外衣,連裡衣也由他拿去。凡求你的,就給他。有人奪你的東西去,不用再要回來。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。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,有什麼可酬謝的呢?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。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,有什麼可酬謝的呢?就是罪人也是這樣行。你們若借給人,指望從他收回,有什麼可酬謝的呢?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,要如數收回。你們倒要愛仇敵,也要善待他們,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,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,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;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。你們要慈悲,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。
關鍵是31節的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。
36節的你們要慈悲,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。這是一個經歷神救恩、罪得赦免的人的經歷。希望神赦免我們的罪,就知道我們也要饒恕別人。
上週日,我一起連線參加金門宣教中心,金牧師幫青少年孩子上課,牧師在課程中讓大家一起討論,申命記21章18-21節的經文
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,不聽從父母的話,他們雖懲治他,他仍不聽從,父母就要抓住他,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、本城的長老那裡,對長老說: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,不聽從我們的話,是貪食好酒的人。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,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。
討論的題目是,為什麼一個家庭會出現一個頑梗悖逆的孩子。
大家討論的很熱烈,大家的答案大概是,父母親過度寵愛孩子、當父母親的沒有扮演好榜樣,社會環境的影響……
牧師給了一個大家都滿訝異的答案,牧師說,其實大家要有一個觀念,在家庭裏,我這一位當人家爸爸的,當人家父親的,我是一個頑梗悖逆的人,我是當人家孩子的,我是頑梗悖逆的人,我是當人家太太、母親的,我是頑梗悖逆的人。
我們每一個人本身都是頑梗悖逆的。罪人這句話很抽象。我們只喜歡講,不喜歡聽別人說話,因為我們每一個人本身都是頑梗悖逆的。大家不要誤解,我是好人。夫妻、親子關係都從這個問題出發。我是頑梗悖逆的孩子,我們家每個人都是頑梗悖逆的
牧師說他小時候做過實驗,牧師的大兒子剛出生,每天哭。抱著就不哭,放下就哭。哭了半小時以後不哭,門一打開就繼續哭。我們每個人都是頑梗悖逆的。
很多大人希望孩子安靜,就給孩子手機、或讓他一直看電視。
很多基督徒都是達到很嚴重的問題,才懂得悔改。為什麼這麼笨,因為是頑梗悖逆的。我們應該對我們自己有這樣的認識。
6章37節,你們不要論斷人,就不被論斷;你們不要定人的罪,就不被定罪;你們要饒恕人,就必蒙饒恕。(上週因為一件公事,一位集團的A同事造成我的困擾,我在另外一位同事面前抱怨A同事,抱怨完自己的心就很難受。不是我們不能有分析判斷的能力,而是我們不能像是對方的審判官一般,把對方批評的一無是處)
6章41-42節,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,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?你不見自己眼中有梁木,怎能對你弟兄說: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?你這假冒為善的人!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,然後才能看得清楚,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。(主耶穌這個話說得很重,祂說見不到自己的問題,只會放大自己問題的人是假冒偽善的人)
6章43-45節因為,沒有好樹結壞果子,也沒有壞樹結好果子。凡樹木看果子,就可以認出他來。人不是從荊棘上摘無花果,也不是從蒺藜裡摘葡萄。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;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;因為心裡所充滿的,口裡就說出來。(主耶穌說,心裏所充滿的,口裡就說出來。若我們不懂的讓生命扎根連結與主耶穌,不懂得讀神的話,讓神光照我們,所思所想的都是別人的問題,不開口講話就好,一開口就是負面的情緒、批評論斷別人的話。別人要跟我們相處,很為難的)
6章46-49節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,主啊,卻不遵我的話行呢?凡到我這裡來,聽見我的話就去行的,我要告訴你們他像什麼人:他像一個人蓋房子,深深的挖地,把根基安在磐石上;到發大水的時候,水沖那房子,房子總不能搖動,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。惟有聽見不去行的,就像一個人在土地上蓋房子,沒有根基;水一沖,隨即倒塌了,並且那房子壞的很大。(這是主耶穌對我們基督徒最重要的提醒了,我們稱呼主耶穌是主,但總不遵著祂的話行,大水來、困難來,我們就倒了,有福的生命與我們一點關係都沒有)。
前面我分享了金牧師對於頑梗悖逆那段經文的分享。
這週因為有一件事情我沒有處理好,一位集團主管念了我一下,週二我跟昭雯講了這件事,她沒有安慰我,也念了我一下。我就小難過。
隔天晚上,我就跟她分享了金牧師的這段教導,我跟他說,我要承認我是頑梗悖逆的人,我要把我心裏的不舒服說出來。昨天被主管念,我已經調適好了,跟妳講電話讀時候妳又說我,可不可以,以後我被修理,妳就不要再修理我,她就說我老自己很大。
哈,我不知道我自己有沒有濫用經文,但我覺得我這樣還滿健康,我把我不舒服的情緒跟自己的另外一半溝通。
藉著今天的分享,再次提醒大家,我們都是靈裏貧窮的人,不是要一直定罪我們自己,而是提醒我們我們真的都不完全,我們需要主耶穌的救恩。看待自己就比較不會過於自義,也比較不會很容易就論斷,無法饒恕人,我們同對方一樣都需要救恩。感謝主,認識倚靠主讓我們可以越來越健康。
6章39-42節,這邊主耶穌說到,瞎子豈能領瞎子,講到假冒為善。一般當主耶穌這麼說都是在責備宗教人士。我自己覺得第六章這邊的架構,好像主耶穌教導我們,有一個對比,是基督徒與宗教徒的對比。宗教徒重視行為,覺得自己做得很好。但真正蒙福的是基督徒,是深刻認知自己需要耶穌救恩的人。
可能這樣討論完,當我們再去讀6章27-36節,我們還是會覺得,好難阿。要愛仇敵、為那凌辱我們的禱告。哈,如果哪一天我們覺得要做到這些很容易,那就完了,表示我們成為一個自以為義的人了。沒有錯,會很難,也許會一輩子都很難,但倚靠耶穌,我們自己跟自己比,我們會越來越進步。感謝主。
(參考:Youtube視頻,基督門徒訓練神學院2011讀經營—登山寶訓1-8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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